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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器设备管理办法

作者:佚名    点击:次    发布时间:2012-05-20 00:00

 

为了加强对重庆电信职业学院仪器设备的管理,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,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。

 一、仪器设备管理是学校教学、科研工作的可靠保证。各单位须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、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管理工作,并重视对他们的培养和提高。

 二、重庆电信职业学院仪器设备实行校、院(系)、实训室三级管理体制。在仪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要保证所用仪器设备的安全、完好和使用效益。

 三、凡属学校仪器设备,不论其经费来源(教学、科研、各项专款或基金、贷款或自筹资金)及进入渠道(购置、调拨、自制、赠送等)都要建档入帐,不得滞留帐外。

 四、实训管理中心要认真制定并执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,对仪器设备管理使用人员进行培训考核。仪器设备管理使用人员要做好使用和维护、维修记录,在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修复,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。

 五、各单位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,要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,增加开机时间,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、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工作中的作用。 

 六、中心及实训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,应及时办理仪器设备的购置、获赠、调拨、报损、报废等手续,定期进行帐、物核对,做到帐、物相符。

 七、在仪器设备管理中,禁止任何形式的闲置浪费、公物私化、私自转让、丢弃等行为。

 八、借出的仪器设备如出现损坏、遗失等问题,按《重庆电信职业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》处理。收取的费用用于补偿仪器设备损坏、遗失的损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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